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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鹏:建设“数字包容”的老龄社会


开栏语:12月23至25日,由中国老年报社、中国社会治理研究会共同主办的“老龄社会治理与老年友好社会建设”交流会在南京举行。会上,老龄领域相关专家学者齐聚一堂,为助力老龄社会治理、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言献策。本报自今日起开设专栏,连续刊登与会专家学者的观点与思考,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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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老年学研究所所长、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副会长

杜鹏

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一个相互依赖和相互作用的数字技术生态系统已经形成,推动整个经济社会发生深刻变革,尤其对个体日常生活和国家治理体系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例如“老年大数据”在老年人出行、助餐、就医等方面的使用,都凸显了数字技术发展与数字中国建设在老龄社会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


如今,互联网应用不断融入老年人的生活,老年人使用互联网的比例也在迅速提升。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6月,60岁及以上老年网络用户规模达1.43亿,占整体网民的13%,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中的互联网普及率约为51.07%。与200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阶段时相比,60岁及以上老年网络用户群体的占比在20余年间提升了约12%。


利用数字化和互联网技术能够有效提升国家公共服务能力和老龄社会治理能力,在政务、民生、医疗等领域深入推进数字化进程,有助于推进老龄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发展,提升政府治理效率,实现老龄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


老龄社会治理,离不开老年友好环境建设。而数字化时代的老年友好环境建设,除了硬件设施上的保障,还需要构建一个全龄友好“数字包容”的社会环境。“数字包容”的老龄社会该如何实现?主要有以下几个路径:


一是全面深入贯彻以人为本理念,切实践行积极老龄观。全社会应当尊重各年龄群体平等享受互联网和数字技术带来的便利和机遇,在制度设计、技术投放等各个方面秉持人文关怀和以人为本理念,将各年龄群体尤其是弱势群体的需求、特征纳入考虑,破除技术更新换代时的年龄歧视,将弱势群体视为数字社会不可分割、不能掉队的重要部分,使老年人最终与其他群体有相同的服务获得感。


二是增进多元主体协商共治,采用生命历程视角前瞻性规划。设计“数字包容的老龄社会”这一总体治理目标,提前考虑不同代际老年群体的变化,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发挥多元主体的协同效应。贯彻全局性包容原则,将“数字包容”的老龄社会建设融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和其他国家战略的实施中总体谋划考虑。


三是提升互联网服务适老化水平,发挥互联网使用的“辐射效应”。老年人需求日益多元,亟需提升互联网产品和服务的适老化水平。对于无法自己使用互联网的弱势群体,可以发挥互联网使用的“辐射效应”或提供“互联网使用代理人”。例如在乡村振兴过程中,一些农村老人通过年轻人的帮助,把山里的农产品卖出去,就是一种辐射效应。


四是加强建设效果评估,完善“数字包容”社会建设政策。应当就基础设施建设、设备普及、数字素养培育、主观使用感受、生活质量提高等各方面情况进行追踪调查,收集相关数据,定期开展“数字包容”社会建设效果评估。


五是充分发挥数字技术的支撑性作用。特别是强化在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建设、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等方面的支撑性作用。要将一系列应对人口老龄化新制度建设与数字技术充分融合,把数字化手段全面纳入为老服务的各个方面。


来源:中国老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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