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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光建:协同治理推动“夜经济”高质量发展


 作者:许光建,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发展“夜经济”成为一段时间各地提振消费的重要措施,突发的疫情给“夜经济”按下了慢进键。随着各地疫情防控等级的下降,“夜经济”又成为了很多城市复苏经济、增添烟火气的一大“法宝”。如何唤醒“夜经济”也成为各地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地相继出台一些支持性政策和有关消费的引导性政策,“夜经济”有了复苏的迹象。为了更好促进“夜经济”的高质量发展,需要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政府和公众等“夜经济”参与者进行多方协同,合作治理,建立长效机制,把“夜经济”打造成便民惠民富民新的增长点。

深刻把握当前“夜经济”的新特色

对于百姓来说,“夜经济”并不是一个陌生的概念或者新词汇。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化扩展,许多城镇出现了以餐饮和购物为主要内容的“夜市”。这些夜市,一方面为城镇居民夜间生活提供了新的场所和便利,另一方面也为不少百姓提供了一种灵活就业或者创业的新途径,所以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欢迎和支持。

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近两年各地出现的新一轮“夜经济”却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一方面,当前的“夜经济”是同我国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到更高的阶段密切相连的。这个阶段的主要特征包括,从世界上的发展情况看,我国经济总量已成为世界第二,人均国民收入进入了中等偏上收入国家或地区行列,正在迈向高收入经济体;从国内情况来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即将收官,城乡居民收入随着经济发展同步增长,贫困人口大规模减少,广大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因此,当前的“夜经济”和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市场供给相对短缺的情况相比,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现在的“夜经济”,虽然还有人喜欢去某些露天市场淘一些低价位的商品,但是大部分消费者参与“夜经济”,并不是为了购买低价商品或服务,而是追求高品质的商品或服务,所以从这个意义上看,我们可以说新一轮的“夜经济”是国民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时代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意味着我们应当从如何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视角去审视“夜经济”的发展。

另一方面,当前的“夜经济”是和我国社会进入“互联网+”、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的新时代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众所周知,最近几年,由于电商的大发展带来快递业、外卖业的迅速增长,相当多的城乡百姓购买商品都是在网上完成,电商成为我国经济新趋势新动能之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确实给百姓带来了无法估量的好处,便利、价格低、质量越来越有保障。但是不能不看到产生的一个副产品,就是百货大楼等实体商店经营出现了困境,线上网上销售大发展,实体店却不甚景气,有的红火了很多年的大厦大楼,出现了客流和销售显著下降的问题。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扩大商品销售可能就不再是“夜经济”的主旋律了。通过延长夜间营业时间,确实能够吸引消费者,增加门店购买,但是,对不少消费者来说,他们是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进行网上购物的,不一定非要晚上逛商场买东西。因此,“夜经济”的主流应是必须线下消费的经济形式,或者面对面进行的那些服务类消费,我们可以称之为体验式消费活动,特别是文化娱乐等消费活动。相应地,也给“夜经济”带来了一个特色,即聚会型消费。傍晚下班之后同事、朋友相聚一起饮茶品酒,共享美食小吃,一起欣赏音乐舞蹈,共享文化大餐,共增友情友谊,这是我们经常看到的亮丽场景。

当然,由于我国国土辽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各有特色,“夜经济”也具有浓厚的地区特色。有的南方城市,比如长沙、成都、南宁等,居民的夜生活向来就比较丰富,特别是有的以旅游业为主的城市,“夜经济”具有浓厚的旅游经济特色,在这些旅游城市,“夜经济”的主体可能就是来自全国各地甚至世界各地的游客们。有的北方都市,例如哈尔滨、兰州这样的大城市,由于气候的原因,“夜经济”具有比较明显的季节性,夏季是“夜经济”繁荣的季节,到了冬季,可能“夜经济”的规模就比较小了。当然,随着技术进步,一些城市的大型购物中心正在成长为“夜经济”中心,这些经济活动受气候的影响就小一些。

多方协同,提高“夜经济”的质量

要促进“夜经济”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必须根据“夜经济”的特色,构筑一个促进“夜经济”良性发展的激励和保障系统。

第一,地方政府要根据当地自然经济和社会发展特色,对“夜经济”发展制定一个专项规划。规划要明确“夜经济”的主要区域,划定不同区域的不同功能进行合理布局。我们知道,所谓夜间经济,和白天经济的主要区别就是延长商业设施的营业时间,有的可能延长到凌晨两三点钟,有的可能就是通宵营业服务。这种做法,需要一定规模的产业集聚,更需要一定规模的消费者群体,否则企业或经营者就无法获得正常的营业收入。因此,“夜经济”不可能覆盖整个城区,而只能是选择一些具有较好基础的商业区或中心城区来发展。在若干一线大都市,需要在不同的城区进行合理布局。例如,北京市商务局就提出要逐步形成一批“夜经济”的商圈或生活圈。这样的区域规划,有利于形成有特色的“夜经济”产业集聚区,符合消费者的消费习惯,也有利于政府部门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更是“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当然,这样的规划不应由某一个或几个政府机构自己设计,而要通过多种形式,特别是征求公众意见,更好地吸收社会各个相关群体的智慧,使规划具有厚实的社会基础。

第二,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参与符合自身优势和需要的“夜经济”活动。有一种说法很好,“夜经济”既需要“政府搭台”,更需要“企业唱戏”。企业是“夜经济”的主体,这是不言而喻的。没有企业的积极参与、主动参与,任何好的规划都无法付诸实施。当前,在政府大规模减税降费的背景下,一方面,地方政府要积极地贯彻落实好国家的减税降费政策,把这些政策红包及时地、一个不落地送给企业,不能中间截留。这些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对于“夜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地方政府可以通过设立“夜经济”专项引导基金的方式,对延长营业时间或者提供专场文化娱乐活动的餐饮、文化、旅游企业给予适当的补贴或奖励。因为延长营业时间,并不能保证营业收入的相应增长,特别是在“夜经济”发展的初期,需要通过财政补贴措施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夜经济”。当然,政府的补贴只是一种引导信号,体现的是政策的导向,要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关键还是要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为企业创造一个扩大经营规模,不断推出新产品的好的平台。随着“夜经济”的逐步成熟,政府的补贴措施可以及时调整,用到新的企业或新的项目上。同时,有关市场监管部门要在确保公共安全、食品安全原则和不扰民的基础上,简化行政审批手续,为一些具有地方特色和季节特色的餐饮和文化娱乐活动提供比较便利的场所。

第三,政府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共同为“夜经济”健康运行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服务。根据有关资料显示,消费者最关心“夜经济”的问题是交通和安全。公共交通是否可以相应的延长?深夜出行回家是否有安全风险?要解决这些问题,只靠一两个政府部门是做不到的,需要相关部门通力合作,结合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协调公安、交通等部门和公交公司,针对主要的“夜经济”集聚区或商圈,适当延长公共交通运营时间,或加开夜间交通路线,为消费者及游客提供方便快捷的出行方式;公安部门要适当调配和增加警力,增强消费者的安全感。在条件允许的地区,鼓励建设一定规模的夜间停车场,或者出租车、网约车的专用停车场,为深夜出行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四,政府部门和企业等市场主体要积极同社区居民沟通,使“夜经济”主要区域周边居民成为“夜经济”的参与者和受益方。不可否认,在一些地区,“夜经济”很繁荣,带动了经济发展,但是也有一些负面的现象,例如一些文化娱乐活动过度会带来噪音;消费者或游客的集聚,会带来周边交通堵塞问题;还有对垃圾处理不及时不到位,会影响周边的卫生环境;等等。要避免这些问题,就必须建立市场与社区的良性互动关系,政府主管部门要通过走访、小型座谈会等形式经常向周边居民征求意见,及时解决居民关心的问题,同时也要通过适当方式鼓励周边居民积极参与“夜经济”,打造邻里关系友好的“夜经济”。

以“夜经济”为抓手,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当前,各地大力鼓励“夜经济”发展,是与政府鼓励消费、促进消费、让消费在促进经济增长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通过鼓励支持“夜经济”健康发展,一方面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和释放城乡居民的消费能力,扩大消费,更好地丰富居民生活;另一方面,通过“夜经济”的发展,也有利于创新和创业,开拓出更多的商业形态,提供更多的消费品和服务项目。同时,通过“夜经济”的倒逼机制,能够提高地方政府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因此,我们应当从更高的层次来思考“夜经济”的发展。

首先,对于“夜经济”以及其他商业形态的发展,要按照“放管服”的总体思路,坚持包容式、有弹性的市场监管,或者说坚持审慎监管,鼓励和推动新消费成长。特别是对一些刚刚兴起的经营方式、消费模式,市场监管部门不必急于表态介入,可以多看一看、等一等,更好地发挥信用监督在消费领域的激励约束作用。更好地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构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消费共同治理机制。

其次,发挥“夜经济”对旅游、文化及其他相关经济活动的带动作用。在发展“夜经济”的过程中,地方政府要有全局观、大局观。要看到“夜经济”的健康发展对其他经济活动具有很好的带动或拉动作用。一方面,可以提升所在区域的知名度、美誉度,提升城市或区域的资源吸引力;另一方面可以直接带动旅游、文化、体育等具有无限潜力的产业的大发展,一个成功的“夜经济”商圈,就是一个具有很强吸引力的旅游景点,周边的地价、房价和酒店价格都会获益。

再次,通过发展“夜经济”,促进城市公共服务质量的提高。通过比较不同地区促进“夜经济”发展的思路,可以看到,一些城市并不满足于发展特色餐饮和文化娱乐活动,已经把眼光瞄向了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等公共服务设施。要求这些公共文化设施适当延长开放时间,增加夜间服务内容,包括开设市民论坛、名家演讲等活动,为那些白天工作无暇参与这些公共文化活动的市民提供一种可选择的方式。

最后,既然这一轮“夜经济”的发展搭上了“互联网+”的快车,那就要趁势而上,政府和企业都要积极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新技术,提升“夜经济”的新技术元素。一是要改善“夜经济”商圈的网络建设,为消费者和游客上网提供更多的便利,为经营者或商户创新业务模式提供更好的平台,努力提高智慧城市的水平,使“夜经济”成为“智慧夜经济”。二是运用好大数据技术,随时掌握“夜经济”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异常情况,比如客流过大出现拥挤的情况等,确保“夜经济”的安全运行,使“夜经济”成为“安全夜经济”。

来源: 人民论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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